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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5-01-26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展会动态

浙江公布大病医疗救助细则 七类病人可获免费救治

浙江省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卫生厅日前联合公布了《浙江省医疗救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就确保全省医疗救助制度的顺利实施给出了细节性的规定,七类病人可免费获得救治。
据记者了解,申请医疗救助必须带上以下4种材料:必要的病史材料和医疗诊断书;当年度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据(另附门诊或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暂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区除外)或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领取(或已报销)的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以及当地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对于大部分病人来说,只能由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而对于另一部分病人来说,则可享受免费救治。据浙江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下7种病人,即医疗救助对象患有特种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结核、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血吸虫病,给予免费救治。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不需要病人掏钱。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办法规定医疗救助要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各市、县(市、区)可兴办或指定一所医院,作为慈善医院或惠民医院,专门开设面向困难群众就医的慈善门诊,降低医疗费用。
(新华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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