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中医中药这一“国宝”让全世界更多人受益,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无疑为中医中药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中药市场道地药材却越来越少,有些品种甚至出现断种的危机,因此,发展道地药材已成为当务之急。
道地药材源远流长
道地药材就是指一定的药用生物品种在特定环境和气候等诸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产地适宜、品种优良、产量高、炮制考究、疗效突出、带有地域性特点的药材。它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古代药物标准化的概念,它以固定产地生产、加工或销售来控制药材质量,是古代对药用植物资源疗效的认知和评价。道地药材的药名前多冠以地名,以示其道地产区。
几千年来中医中药在历经数代人们的总结、提炼,形成如今的源远流长的中医药文化,并逐渐形成像河南“四大怀药”、“浙八味”等一系列的道地药材,正是这些道地药材以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效果确切,为我国中医药发展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道地药材的独特地位。例如,浙江磐安的白术、元胡、玄参,吉林集安、抚松的人参,云南文山的三七等都是久负盛名的道地药材。现代科学技术也进一步证实了“道地性”是客观存在的,如产于南谯区的滁菊主要成分黄酮含量比其他菊花高32%~61%;安康产的淫羊藿所含的淫羊藿苷为3%,而旬阳产的却只有0.14%。在判断道地药材品质上,许多传统经验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某些药材性状如人参的体、丁、皮、纹、须、点等特征可能正是和药效基因连锁的遗传标记或与特殊环境相关联的标识。
道地药材难以“地道”
在农村结构调整中,人们更多的选择是种植中药材,丰富的药材品种让富足的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种植。80年代来自不同区域的乡镇、集体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之机蜂拥药市。一股只要是药材就引种,只要产值高就多种的种植热潮在全国掀起。南药北种、西药东栽,这股种药浪潮席卷全国。虽绝大部分引种者以失败告终,但最终还是形成像江苏洋马、河南确山、安徽太和等一系列的大型药材基地。此后中药材生产经历了一个混沌的发展时期,出现了药材质量下降、农药残留超标、生产无人监管、种养无章可循的尴尬局面,致使药材市场上鱼目混珠,大量非主产地生产的伪劣药材打着道地药材的名义招摇过市,造成了“方灵药不灵”的怪现象。
目前,全国中药材发展出现结构性失调,千篇一律的低水平重复生产方式造成多数药材供大于求,非道地药材和地方品种在贸易环节中存在严重的“占位性病变”。如“浙八味”之一的杭白芍因质实沉重、有效成分高而备受一些知名企业青睐,但由于其生长周期长(需三年以上)、成本高、产量低、价格高而缺乏市场竞争力,目前种植面积萎缩到不足2000亩,且仍有不断减少的趋势而面临灭绝危机。一方面白术、元胡、丹参等药材产区的盲目扩大,次产区的形成,影响药材的质量;另一方面道地药材由于产量低、生长周期长、价格相对高,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占有一席之地,不得不违心地使用较多的农药和化肥,转变传统的加工方法,以增加产量、节省成本,其品质也随之下降。在去年浙江省磐安县召开的中国(磐安)国际中药科技展览会上,金世元、许炫玉等许多中药界知名人士都指出了道地药材已不道地的问题,长此以往,将动摇中药现代化之根本。
道地药材在急剧萎缩
声势浩大的药材种植浪潮遍布南疆北国,寻找着适合它的空间、沃土,生存发展。像传统道地药材安徽宣州的太子参落户于福建、贵州等地;浙白术在河北安国、江苏盐城、安徽亳州、湖南衡阳等地渐成规模。但在发展的同时也不乏部分道地药材逐渐减少,甚至灭绝的危机。
仅以亳州为例说明:亳州自古以药都著称,自华佗以来其药材种植更是久盛不衰,如今形成全国最大的中药材生产基地(药材面积达百万亩,占全国药材种植面积的1/10),就是这样一个大的生产基地,其道地药材亦屈指可数(药典上冠以亳字命名的仅四种即“亳芍、亳桑皮、亳菊花、亳花粉”)。据调查,亳州境内药材430余种,其中道地药材占1/100左右。就是这少得可怜的道地药材,现况又如何呢?除亳芍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75%外,其他像亳花粉、亳菊花、亳桑皮前景不容乐观。亳菊花在历史上曾与祁菊、怀菊、滁菊齐名的亳州传统道地药材,如今在亳州恐怕已荡然无存,其原因是价格低、产量低,相应的则是产值低、效益低,在亳州的菊花大面积种植的是杭白菊(相对产量高,价格高)。像亳花粉、亳桑皮这两个品种在亳州恐怕也是少之又少,其原因是亳花粉既没有改良花粉(短脖一号)的产量高,也没有江苏花粉价格好。可以这样说,传统道地药材亳菊花、亳桑皮、亳花粉如不加以保护,恢复生产,这些道地品种将逐渐萎缩,甚至有灭绝的可能。
部分道地药材危机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由于道地药材上乘的质量已被历代中医药实践者公认,恢复道地药材的生产凸现诱人的商机。以凤丹皮为例,其价格每公斤15元,而家种丹皮每公斤仅8~9元,另外像浙白术每公斤17~20元,川白芷每公斤5~7元,均高于其他产区的40%以上,从这些药材的高价位可以看到,传统道地药材已日渐减少。因此,扩大道地药材的生产面积不仅是各地决策者的首要任务,更是生产者的当务之急。
依法保护道地药材
就如何实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生产中药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颁布实施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和将要实施的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都是药材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的行业法规,对于扭转中药材生产的混乱局面,提升中药材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就如何依法保护道地药材,近来国内众多专家也提出了道地药材实现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一些设想和建议。
一、设立道地药材专用标志。这种专用标志不仅表明该产品产自特定的原产地域,而且还能表明该产品经过特殊的质量监控、加工工艺而具有特殊的质量特色。道地药材专用标志所有权属于国家,是国家监控企业使用的法定产品标志,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冒用,违者严厉查处。
二、明确管理主体。虽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商标局实施的《商标法》中的证明商标都可用来保护道地药材,但从中药材具有的药品属性来看,道地药材的管理主体应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宜。
三、道地药材专用标志认证过程中切忌盲目追大求洋。道地药材是经过人们长期的实践而逐步形成的,体现了道地药材采集时间、加工方法等特点。因此在道地药材专用标志的认证过程中,要尊重道地药材生长规律,切忌盲目追求集约化和规模化,而应注重药材的质量,使道地药材的科学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道地药材品种选育和种质资源的保护。道地药材由于种植历史悠久,积累了不少地方品种和品系,对选育道地药材新品种十分有利。目前各地已从中选出不少好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依法加强对新品种的保护。 并鼓励育种单位对道地药材进行良种选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