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7日召开的吉林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吉林省卫生厅将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控制医药费用过高问题。
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临床检验工作规范,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积极推广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实行医生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探索实行单病种费用最高限价制度,核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重点加强对ICU病房的收费管理。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多收费、乱收费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