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0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对全省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六个重点环节,分为动员教育、查摆问题、分析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务求取得实效。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参与、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查处工作中,要正确运用法律和政策,坚持严格执法,以事实为依据,宽严相济,惩处与保护并重,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维护稳定和谐,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还要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特别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