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当地设立回收点,回收可能流入消费者手中的部分问题药品。
据介绍,为了防止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有问题药品造成更多的伤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将在5月20日到5月30日,回收在有效期内的“齐二药”部分药品。
这次回收的药品包括:标识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灌肠液、葛根素注射液、盐酸萘福泮注射液、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舒其松)五个品种,回收价格以本地市场零售价为准。
消费者手中有购买凭据的,到原购进的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持据退药返款,没有购买凭据的,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立的回收点退药返款。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回收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派人员到现场对退回药品品种、数量、批号进行登记和现场封存,严防回收药品重新流入市场。如果发现擅自起封,造成已查封扣押的药品去向不明的单位,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