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实行多年的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要改革?广东省纪委常委、省政府纠风办主任巫颂平分析说,虽然广东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但在行业利益、地方利益的驱动下,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和药品价格秩序混乱的现象短时间内还难以根本改变,部分药品价格虚高情况仍很严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面临着艰巨任务,必须进一步探索与创新。
招标药品占去年临床用药近九成
巫颂平说,从2000年开始,广东省积极探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到去年底,全省县及县级以上683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00%参与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珠三角地区还扩展到了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全省参加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一共有963家。累计招标采购金额达384亿元,共减轻患者药品费用支出51.4亿元。其中,2005年招标采购金额125亿元,占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总采购金额140亿元的89.7%,药品平均降价12%,减轻患者药品费用支出16亿元。
药品出厂价为批发价二三成
虽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取得重大成效,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诸多问题:
--药品生产领域供过于求,流通领域经销企业“散、小、乱、多”,秩序比较混乱。
前几年,我国通过资格认证“扶大扶强,淘汰弱小”,其中通过GMP认证的生产企业超过3500家,通过GSP认证的批发企业超过8000家,医药行业发展远超社会经济水平规模。各种名目的“学术推广”、“专业化销售”、“带金销售”等不正当营销手段仍在盛行,助长了医疗机构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
--高定价格为药品大折扣、大回扣等不规范市场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
据有关人士估算,目前医药市场上大量药品的出厂价仅为批发价的20%?30%,市场操作空间很大。与此同时,部分疗效好、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的急救和治疗性药品由于价格低,生产企业难以收回成本或利润太低而停产。
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将其小团体或个人利益与药品营销活动密切挂钩,排斥利薄药品,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一些药品代理商通过“走票”套取大额现金助长商业贿赂,为假劣药品经营者提供可乘之机。
在激烈竞争的医药市场中,有相当部分缺少品牌支持的药品无法在正常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就通过代理商、医药代表提供现金“回扣”来弥补竞争劣势。“带金销售”已成为医药行业一种常见的销售模式。“带金销售”模式腐蚀了部分药品采购和医务人员,增加了社会药品费用负担。医药企业之间的“走票”行为,不仅滋生腐败,还为假劣药品经营者提供可乘之机,威胁临床用药安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成本较高
巫颂平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推行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招标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各参与方的利益难以协调;由各地级以上市单独组织招标,全省现有22个招标联合体,每年要举行22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医疗机构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医药经营企业也忙于应付投标,造成行政成本、社会管理成本、企业经营成本较高;由于各投标企业在各地的中标价不同,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药品在各地医疗机构的价格也不相同,一些患者对此有意见;一些临床常用的价格低廉的药品或没人投标,或中标后不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