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启动了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华为、中石化、钢铁研究总院、天士力等103家企业被确定为第一批试点企业,其中包括15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77家民营科技企业和11家转制院所,涉及国防军工、电力、冶金、通信、材料、农业等12个领域。它们是根据以上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条件,在地方和部门推荐和优选的基础上产生的,都是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效的企业。
列入首批“自主创新国家队”的制药企业共有12家,包括: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全星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奇正藏药厂、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是“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是针对我国大多数企业创新机制不畅、创新能力薄弱、创新活动不多的突出问题,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内在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和支持试点企业。支持试点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在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基地;积极支持试点企业运用政策性贷款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开展试点企业的各类创新人才培训;帮助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试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对国有试点企业,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等。
据悉,在三到五年内,试点企业将扩大到500家。试点企业不搞“终身制”,而是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办法。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对试点工作开展好的企业,将命名为“创新型企业”。(200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