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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草药法设2011年大限 四川中药出口得过欧盟药典关

《欧盟传统草药法》规定,到2011年4月以后,草药销售将受到严格的管理。中药出口到欧盟需证明在欧盟成员国应用达15年以上,同时证明在第三国应用30年以上才能注册。该法案的实施,无疑将对四川中药出口产生深远影响。

据悉,根据《欧盟传统草药法》规定,中药成分中只能含植物和几种矿物,但我国中药还含有动物药。目前中国中药一直是以食品、营养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身份对欧出口的。据了解,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植物药市场,年销售额上百亿欧元,占世界植物药市场的40%以上。

记者了解到,去年成都中药出口总额为3500万美元,同比增长18.55%,其中,药材的出口所占比重较大,以白芍、党参和天然蜂蜜等为主,主要出口港澳、日本、韩国和东南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西医结合科、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中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天说,欧盟法案规定,出口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欧盟药典标准,因此只有通过欧盟GMP审查的中药厂,才可能取得出口欧盟的通行证。

5年后,中药以食品身份出口欧盟的历史将一去不返,但也给中药以药品身份进入欧盟提供了机遇。但前提是,我省中药出口企业已必须对照欧盟新法律的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和生产革新。(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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