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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延长有效期

2006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延长有效期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6]671号)。

2002年、2003年获准注册并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报重新注册申请尚未完成审批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产品,其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07年12月31日。

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规定组织生产。(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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