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 “良方”
医药分离最大的作用就是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从而降低药价,进而减轻患者和其家庭的负担
2006年,一份“医疗体制改革不成功”的报告让举国哗然,接下来是广泛的反思。反思中,在一些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医药分离”被反复提上来讨论。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基本意思是未来五年,根本改变“以药养医”局面,实行“医药分家”,从而改变药价居高不下的局面,使老百姓真正看得起病。
十届政协委员、山东大学医学院孙靖中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医药分离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虽然在人类文明的初期,医生和药品就不可分割,但发展到近现代,医生和药品已经开始分属于不同的领域。公立医院医生从事的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是一种公益性工作,而药品的生产则属于轻工业生产。
他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医药分离是有助于解决药价问题的--这样重新梳理了公立医院和药品生产企业的职能。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菏泽市市立医院副院长李建军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医药分离是一个国际趋势,我们国家早晚也需要实现医药分离,因为医药分离最大的作用就是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从而降低药价,进而减轻患者和其家庭的负担。
但医药分了家,真的就能解决已经重症缠身的中国医疗体系的问题吗?记者所采访的医药界人士,他们的普遍意见是,医药分离并不是一剂针对中国“医疗”病的良药。
广东省湛江吴川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叶振海对记者说:“在政府投入还不充足的情况下,就直接纳入医药分离的措施,不仅会造成医院的运转失灵,而且对患者的治疗也会非常不利。比如,如果药店药不齐全,无法买到所需要药怎么办?而且病人病情一变化要换药时,医生要等买药来,说不定病情就耽误了。”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副院长吕秋娥则从另一方面提出医药分离所面临的问题:“医药不一定分开,因为这其实也不方便,只要药品处在老百姓比较认可的价位的时候,他们还是愿意买医院的药,拿医生的药方去该医院拿药,以后有什么问题,责任很容易界定清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仍然处于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混乱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遏止,当前的药品安全工作仍然处于拉锯胶着、攻坚破难的关键阶段。他指出,加快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保障,除了进行相关法规规章的研究制订之外,药监部门还会逐步建立起全面、健全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邵明立表示,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使得药品安全监管秩序不断好转。但总体来看,我国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混乱情况尚未得到根本遏止,一些制约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因此,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相关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挥职能优势,最大限度地防范各种药害事故的发生,以切实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目前药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问题上,邵明立认为,药品安全监管应该从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入手进行重点监管。此外,他还透露,《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正在加紧研究制订之中。(2007-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