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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7-08-02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展会动态

医械进入集中采购时代 如何监管确保公平

如何确保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中标结果公平公正是各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 继药品全面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后,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全面推开。7月27日,卫生部召开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新闻发布会,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于德志通报说,卫生部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除了已经实行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外,采购品目与范围也将大大扩大。 范围扩大分级管理 早在6月21日,卫生部以急件的形式印发了《通知》,对加强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管理做出规定,并于7月26日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布。 根据《通知》,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 集中采购的品目与范围包括《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品目中的大型医用设备、高值医用耗材以及其他医疗设备和耗材。在具体的采购组织分工上,卫生部和省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分工。卫生部负责的政府项目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品目中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工作由卫生部审批,这类大型设备和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由卫生部统一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卫生部负责的集中采购工作已正式委托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执行。”于德志介绍说。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中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除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以外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的,由省级负责组织集中采购。 其他医疗设备和耗材,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研究制定省级和地市级集中采购目录。 (200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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