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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盐酸麻黄碱滴鼻液转换为处方药

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和《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2008年7月31日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标签和说明书应按处方药要求出厂,已按非处方药上市的盐酸麻黄碱滴鼻液,按处方药管理,在有效期内凭处方销售使用。(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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