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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二审:聚众扰乱医疗单位秩序或将入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增加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在首次审议中,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医闹”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使医疗工作无法进行,甚至危害医生的生命和对患者的抢救工作,建议将扰乱医院医疗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作出修改,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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