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公示部分药品上网采购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88号),对以下公示无异议的药品执行挂网采购(详见附件),同时将原属于“挂网限量采购药品”中的相应产品删除。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执行挂网采购的药品表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各上网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公示部分药品上网采购的通知》(川药械采〔2016〕88号),对以下公示无异议的药品执行挂网采购(详见附件),同时将原属于“挂网限量采购药品”中的相应产品删除。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执行挂网采购的药品表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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