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商注意,“僵尸”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正在成为药监部门整治重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发布之后,各地方药监部门纷纷在本辖区内展开了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CFDA第112号文,山东省青岛市药监局经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市有21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
对这219家“僵尸”械商,青岛市药监局在网上予以公示,要求相关企业在60日内主动联系所在地区 (市)药监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被依法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
不仅仅是青岛市,在山东省德州市、滨州市、临沂市,同一个时间段里,也各自有不少“僵尸”械商被予以公示注销经营许可证。
德州市,在前期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整改中,发现了25家械商失联;
临沂市,发现了26家械商未在注册地经营或无法取得联系;
滨州市,也有26家械商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或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
借着此次CFDA全国性械商大整治的东风,山东省四个地级市一共查出296家“僵尸”械商。依据相关规定,这些械商均被公示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实际上不仅仅是山东省,就医疗器械行业来说,“僵尸”械商的存在算是老问题了。
在过去,不少地方药监部门也曾屡次整治,依法注销、清退了不少。这其中,做的比较好的有北京市,可以说已经形成了及时检查、及时公开的动态清查机制。而清理力度,也颇为大手笔,仅仅从今年6月下旬在7月中上旬,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各区(县)药监局就发布了公示或公告,注销了510家械商的经营许可证。
不过,就全国范围来看,此前能向北京市一样做到动态清退的并不多。这一次的全国性械商大整治,CFDA将“僵尸”械商作为整治重点之一,或意味着未来会从政策层面上杜绝此类对行业健康发展作用不大的问题企业的存在。此外,随着各地整治行动的逐渐推开、深入,应该还会有更多的“僵尸”械商被予以公示注销。(来源:医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