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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6-09-14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展会动态

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立即整改,问题一览

9月2日,吕梁市药监局发布《关于省局督查组对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吕食药监械管〔2016〕133号)。

  8月23日至25日,山西省药监局督察组对吕梁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督查组随机检查了离石区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对企业的合法资质、仓储管理、质量追溯、售后管理、冷链运输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督查组还检查了市局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工作。

  结果,9家企业中有2家检查情况较好,还有7家被发现存在问题,被省局督察组直接要求立即整改,并予以依法处理。

  这7家企业的问题分别是:

  1、吕梁市聚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索取销售人员授权书;库房未分区、无货位卡、无温湿度记录;冷库的备用发电机已坏;计算机管理软件无效期预警功能;库存记录和销售记录项目不全;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缺失。

  2、山西新华兴贸易有限公司:冷库未进行分区,备用发电机与冷库未连接,库房与华兴公司共用;没有冷链运输记录;上游企业销售人员未见授权书;计算机无预警系统,无冷链运输管理系统,无冷库管理系统;与企业未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3、山西永宁药业有限公司:未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购销协议未明确质量责任。

  4、吕梁鑫源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授权书未见底根;库房有温湿度计但无记录,湿度较大,无通风设施;缺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吕梁市康源新特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库房无温湿度记录;计算机管理系统与药品共用;质量保证协议双方未签字。

  6、山西金佰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地址与现场地址不符,涉嫌擅自变更地址行为;仓库面积与经营范围不相适应,未合理分区。

  7、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未单独设立体外诊断试剂冷库,与药品共用,未连接备用发电机组;库房无温湿度监控设施和记录;运输设备仅配备一个与药品共用的冷藏运输箱;供货商资质未及时更新,计算机管理系统未对企业资质进行审核。(来源: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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