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要成为医保定点,各地的规定五花八门,太乱了。”全国人大代表柯云峰在2014年就曾经这样呼吁,全国统一医保定点政策,避免各地政策不一甚至个别地方为企业“量身订做”的行为。
而即便到了医保已经由审批制改为协议制一年多的今天,这种现象仍然存在。
药店如何成为医保定点,各地在审批时间、审批数量、间距限制、准入资格审查等方面标准不一,且随意性较大,令企业无所适从,尤其是跨市、跨省份经营,就更加困难。
柯云峰说,有些地方虽然制订了相关制度,但对不同企业不同对待,有时甚至人为设置门槛,为刻意保护的某些企业量身制订制度。有些地方更出格:根本没制度或有制度也不按制度执行,“考你的地方关系硬不硬,有关系一切好办,没关系没得商量”。
“很多规定完全没有必要。”柯云峰说,比如很多地方规定,一家药店获批医保定点后,附近100米-300米范围内不再审批其他药店。“现在都市场经济了,能不能开药店赚不赚钱,完全应该由企业自主决定,政府没必要设置这些门槛”。
柯云峰认为,只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都可成为定点单位,让医保定点药店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自由竞争,优胜劣汰。
有些地方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能卖保健品。而商务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规划纲要(2011—2015)》中规定:“鼓励连锁药店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满足群众自我药疗等多方面需求。”(来源:医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