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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自律 促进我国中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中国中药行业行规行约发布

  为维护中药行业的共同合法权益和中药行业信誉,树立行业形象,打造中药企业和中药产品品牌,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中药产业规范有序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药行业特点和发展实际,中国中药协会组织制订了中药行业行规行约。
该行规行约共分四章二十三条,以建立和规范行业与企业生产经营合法行为,营造诚信环境,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更好地继承、弘扬、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促进我国中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着重就药品生产经营、产品质量、药品价格、企业诚信建设、资源可持续利用、现代中药创新、安全生产、社会责任、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倡导。
该行规行约经中国中药协会2012年度会长会原则通过,并以通讯方式征得全体会员单位同意,2012年12月4日予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中药协会希望全体会员及我国全体中药企事业单位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行规行约,自觉遵守行规行约。通过规范自身行为来净化药品市场,树立行业形象,营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健康有序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关爱生命,维护健康,回报社会,造福人类。
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安排公告要求,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均应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我国中药企业由于生产品种的独特性,顺利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新修订认证标准有一定的难度,一些企业观望、畏难情绪严重。为此,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希望中药企业认清形势,不回避,不退缩,尽早动手认真准备,按期通过认证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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