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创建时间:2012-10-16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工作信息

关于同意恢复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协会副会长单位的函

川药行协[2012]第064号

关于同意恢复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协会副会长单位的函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恢复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恢复贵公司为协会副会长单位。望贵公司认真履行副会长单位的职责和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四川省医药行业的工作建言献策,做大做强,为促进四川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特此函告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上一篇:国家工信部在成都召开全国第九期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巡回宣讲会
下一篇:转发团省委关于开展捐赠《青少年公共安全预防与自救》科普图书活动的通知
Copyright © 2018-现在  蜀ICP备2023004955号  
关于协会 | 联系我们 | 协会党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