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行协[2013]第030号
关于召开宣传贯彻基药、医保、药品耗材采购及项目申报等医药政策会议的补充通知
各参会企业: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于2013年4月12日在郫县召开的宣传贯彻基药、医保、药品耗材采购及项目申报等医药政策会议,因故,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定省卫生厅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和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服务中心到会宣讲,宣讲人因参加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政司在京召开的“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座谈会”,无法到会。
二、收费标准按“已交会费的会员单位免收1人会务费,未交会费的会员单位及省内外非会员单位300元/人会务费”执行。
三、 因本次会议报名人数大大超过预期,为保证会议效果,本次会议不再接受报名回执,亦不接受无回执的单位参会。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