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行协[2013]第054号
关于同意接纳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为协会会员单位的通知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申请,经协会审核研究,认为贵单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成为会员单位的条件,同意接纳贵单位为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特此通知。
希望贵单位成为会员单位后,认真履行会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为四川医药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请贵单位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和会费收取标准,按期缴纳年度会费,会费可凭协会收据列销(四川省财政厅监制“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会员单位应缴纳年度会费为:2000元。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