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时缴纳会费是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也是协会正常运营、开展活动、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基础。截止目前为止,仍然有部份会员单位未及时缴纳2009年度会费,给协会工作的开展带来困难。
经研究决定,各单位欠缴2009年度的会费请于2010年2月1日前补缴到位,对于到期仍不足额补缴会费的企业,将按《章程》规定予以处理,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协会也将不再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特此通知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
二0一0年一月四日
附:会费标准
普通会员 400元/年
常务理事 800元/年
副会长 1500元/年
开户行:农行总府支行
户 名: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
账 号:900101040014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