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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5-10-19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展会动态

假药缘何能进正规大药房?

在昆明一些正规大药房里面,竟然藏匿有不少假药。患者发觉上当后厂家的态度居然是“私了”了事。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假药“钻进”正规药房,为我们撕开了另一层药品流通黑幕。假药缘何能“堂而皇之”进大药房?
近年来假药大案频频发生,仅云南就已经发生过多起,案值也呈越来越高的态势。今年5月13日,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食品药品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在昆明几家药品公司查扣了大批库存假药。经过检验鉴定,“吗叮啉”、“感康”、“三金片”、“银杏叶片”、“地奥心血康”等5种品牌的假药中,除“吗叮啉”问题少一些外,其他药品配比均不符合国家的成分含量标准,细菌严重超标。一旦被病人服用,很可能发生病变。
今年7~8月间,云南省药监部门对全省药品销售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收缴了大量流通到市场上的假药。云南省涉嫌销售这批假药的药品批发企业共有50多家,零售企业有200多家。假药主要是假冒几个治疗心脏病、高血压的常用知名品牌药,这些药品一般售价较高,制假可获非法暴利。
制售假药的暴利到底有多高?国际上有这么一个说法:拿1000美元用于贩卖毒品,利润率是19倍;用于制造假信用卡,利润率是16倍;用于生产盗版软件,利润率是60倍,而制造假药的利润率则高达500倍。正是受了高额利益的驱动,这些不法分子才敢于铤而走险。
尽管目前我国法律已经制订了最高刑罚为死刑的销售假药罪,但对该罪的认定还存在相当大的难度,特别是在司法鉴定上要认定假药和对被害病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十分困难。因此,目前绝大多数的销售假药者最终只能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对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磊等专家认为,要杜绝药品制售假劣现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就必须运用法律和市场等多种手段,对于任何涉嫌经营和生产假药的个人和企业,我们的执法机关都要下猛药、严打击。有关部门应对相应的法律进行修改,对如何认定销售假药罪进行司法上的确认,从而确保百姓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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