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其中提出对于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
要点指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逐步向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推进。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规范各地药品增补。规范基本药物剂型、规格和包装,探索建立基本药物统一标识。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管等采购政策。确保重大疾病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对于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于独家品种,也可以省为单位直接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价格。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逐步规范基本中药饮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