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中药材产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2010 年,我国中药材制造业资产突破3000 亿元,同比增长18%左右,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近5 个百分点;企业达2300 多家,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近500 亿元,同比增长16%左右。在国家新医改实施的政策性投资中,就有一部分专门用于支持中药产业的发展。随着人们对养生保健的重视,国家把健康的重点放在病前的控制预防上,而中药“治未病”的概念已深入人心。这些都将为我国中药产业发展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但当前在我国中药企业中,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普遍较低,创新能力较差。特别是中药企业对研发投入普遍不足,一些中药产品重复,疗效相差不大,难以适应市场需求。中药企业要想满足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 》的认证要求,推动企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只有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但当前,生产原料、包装材料、能源动力,以及人力资源成本持续攀升,特别是近年来中药材价格涨幅更大,部分中药材价格涨幅高达10 倍。相关调查表明,目前中药生产企业综合成本是2000 年的1—1.5倍。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同期中药产品基本没有上调过价格,大部分产品价格还多次被下调,不少企业利润大幅下滑,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严重不足,创新热情受到极大挫伤。加之,按照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中药材被确定为农产品,按照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而中药企业生产出来的中药产品则按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从进销相抵来看,中药生产企业的销项税率高出进项税率4%。这无形中增加企业负担,让本来就利润微薄的中药企业更加难以承受,制约了企业对科技研发和创新的投入力度。
作为典型的政策驱动型产业,国家的财税扶持政策将对中药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建议调减中药产品销项税率,将现行的17%税率降低为13%,确保中药生产企业应有赢利,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推动民族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