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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3-05-30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公文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和示范企业(机构)的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和示范企业(机构)的通知
川经信服务〔2013〕27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认定申报
工作现正式启动。为确保示范单位认定质量和申报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认定申报范围、条件及材料
以《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与示范企业(机构)建设的
指导意见〉和〈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川经信服务〔2011〕394号)为依据,严格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确定的条
件及范围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名额划分
为充分体现功能示范区和示范企业(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2013年度各市(州)上报申请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单位的名额为:
(一)功能示范区。成都不超过2个,其余市(州)1个。
(二)示范企业(机构)。成都不超过12户,其余市(州)2户,扩权试点县1
户。
三、具体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指南,结
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筛选优秀生产性服务业单位申报(物流类企业不超过申报总数
10%)。
已经获得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示范授牌的单位不用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内容齐全,符合认定管理办法要求。
(三)申报单位首先在线提交申报电子文档(网址为http://program.scscfw.com:8888),同时逐级提交纸质申报材料1份(装订成册盖鲜章)。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附件4并出具上报材料,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生产性服务业处 唐明祥
电 话:(028)86260373
邮 箱:93313417@qq.com

附件:1、申报指南
2、功能示范区申报书
3、示范企业(机构)申报书
4、申报单位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3下载
4-1、2013年度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申报汇总表
4-2、2013年度四川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企业(机构)申报汇总表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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