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对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求计划进行了审查和公示。现将2007年度四川省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需求计划备案情况予以公布,请各药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运行中如需追加计划的,应于2007年5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补充计划备案。
已申报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定点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可联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领取备案表。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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