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全国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10月15日在北京举行。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根据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理论,代表们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医药行业发展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议。包括:
一要切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四个分开”,即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
二要充分保障制药行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减少行政干预。
三要明确国家基本药物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发挥市场调控作用。
四要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废除原研药品概念。建议尽快取消进口或外(合)资企业原研药概念及单独定价政策;对于临床上已有仿制药品完全可以替代专利过期药的,应参照仿制药品进行价格核定,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和促进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
五要加强医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投入。
六要加大政府投入和责任,坚持公共卫生的公益性。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也组织了部分医药企业,对“新医改”方案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建议。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